備案以交流側為準!能源局發布最新《光伏發電開發建設管理辦法》:不得設置開發建設門檻、廢止周期2年(附文件)
發布時間:2022-12-29 作者:本站編輯瀏覽次數:
12月26日,國家能源局印發關于《光伏電站開發建設管理辦法》的通知,通知提到,國家能源局負責全國光伏電站開發建設和運行的監督管理工作,電網企業承擔光伏電站并網條件的落實或認定、電網接入、調度能力優化、電量收購等工作,配合各級能源主管部門分析測算電網消納能力與接入送出條件。有關方面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和部門職責等規定做好光伏電站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各?。▍^、市)光伏電站年度開發建設方案和競爭性配置項目辦法應及時向國家能源局報備,并抄送當地國家能源局派出機構。各級能源主管部門要優化營商環境,規范開發建設秩序,不得將強制配套產業或投資、違規收取項目保證金等作為項目開發建設的門檻。
光伏電站項目建設前應做好規劃選址、資源測評、建設條件論證、市場需求分析等各項準備工作,重點落實光伏電站項目的接網消納條件,符合用地用海和河湖管理、生態環保等有關要求。
光伏電站項目備案容量原則上為交流側容量(即逆變器額定輸出功率之和)。項目單位應按照備案信息進行建設,不得自行變更項目備案信息的重要事項。項目備案后,項目法人發生變化,項目建設地點、規模、內容發生重大變更,或者放棄項目建設的,項目單位應當及時告知備案機關并修改相關信息。各省級能源主管部門和備案機關可視需要組織核查備案后2年內未開工建設或者未辦理任何其他手續的項目,及時廢止確實不具備建設條件的項目。
光伏電站項目應符合國家有關光伏電站接入電網的技術標準規范等有關要求,科學合理確定容配比,交流側容量不得大于備案容量或年度開發建設方案確定的規模。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光伏電站項目管理暫行辦法》(國能新能〔2013〕329號)同時廢止。
具體如下